Daydream, delusion, limousine, eyelash
Oh baby with your pretty face
Drop a tear in my wineglass
Look at those big eyes
See what you mean to me
Sweet-cakes and milkshakes
I'm delusion angel
I'm fantasy parade
I want you to know what I think
Don't want you to guess anymore
You have no idea where I came from
We have no idea where we're going
Latched in life
Like branches in a river
Flowing downstream
Caught in the current
I'll carry you
You'll carry me
That's how it could be
Don't you know me?
Don't you know me by now?
这就是《爱在黎明破晓前》(Before Sunrise)给我的感觉了。一对陌生男女在他乡相逢,聊得投机,相约在男人要离开欧洲的最后一个夜晚共同在维也纳度过。最后在留恋与不舍中分手告别。不是三流电影中的艳遇,而是两颗寂寞的心在瞬间爆发出的火花。
RICHARD LINKLATER是个讲故事的高手,他善于把没有什么曲折情节的电影通过演员的对话和表情从而吸观众。在以前看过的《WAKING LIFE》中,这种奇特的电影方式达到了及至,通篇的对话可以把不了解背景的观众看晕过去。但也会吸引热情影迷的滔滔景仰。而这部《爱在黎明破晓前》(拍摄于WAKING LIFE之前)则用一种更亲切,更巧妙的方式通过对话和时间的自然演进来推动故事的发展。
Ethan Hawke和Julie Delpy在电影中从吵架的夫妇谈起,聊到各自成长的经历,情感的困惑,宗教的经验,人生的看法以及各种各样的话题。这些日常围绕着观众的问题(起码是西方观众),能很容易在观众中引起共鸣,使他们投入感情而尝试在电影中尝试着寻找自己的答案。只要每个人都找到一个切入点,那么电影就成功了。
在现实中的爱情也许并不会都像爱情电影中的那样惊心动魄,更多的可能充满着疑惑,误会以及看到对方种种缺点后的恍然。所以这部影片中的男女的对话也正是现代男女在面对感情的困惑。一见钟情以后的生活会怎样?在激情退却后的婚姻该怎么办?我们应该和自己不爱的人在一起吗?这种种生活中的问题都被置于维也纳的夜景之下。导演并没有给出答案(况且他也不能),但是通过这委婉地叙述方式,我们都被那一对男女所吸引住了,接下去他们该怎么办呢?
很聪明的是,这反正是男人在欧洲的最后一夜,他们既无力,也没有必要去回答这一切,他们只需要享受这在一起的最后一段美丽时光,然后记住就可以了。既然卸掉了包袱,那么带有一点点貌似的轻松和内里的忧伤,不就成为了特别的风景了吗?我认为这是电影最吸引人的地方。刹那的心灵的归属以及永久的怀念,这似乎已经是最好的结局了。谁说只有东方人的感情才细腻呢?
两位演员的表演同样值得提起。其实与其说是“表演”,更不如说是与生俱来的“气质”更特切。似乎他们本来就应该是这样的。Jesse的坦率、幽默、实际,Celine的聪明、狡黠、温柔,对每个看过电影的观众都留下深刻的印象。已至于到了电影的最后,都不忍心看见他们就这么分手。
非常喜欢电影中算命婆婆和落魄诗人的段落,且不说这两个职业所带给人的神秘感,单是听着从他们口中所吐露出的字句,就有一种似乎是冥冥中注定的意味。这也更加增添了影片的忧伤气质。
我并非很想讨论电影技术上的细节,比如为什么选在维也纳,他们所走过的路线又是为什么这样安排等等。这样一部电影是应该值得观众花2个小时看完的,因为我们已经看了太多的矫情和做作。忽然想起了《LOST IN TRANSLATION》,在气质上应该说他们是非常相近的。也许现代人的情感真的太匮乏了,只能从电影中寻找FANTASY。
电影拍摄于1995年,当年美国的本土票房并非特别的好,不过已经对得起250万的小预算了。但是它在全球范围的票房却是出奇的好,获得的也是好评如潮。或许理解导演意图的美国人还是太少(就想他在电影中讽刺美国人一样)吧。
电影的最后当他们相约再见的时候,我真的希望会出来点什么意外,可是没有。或许这就是人生,注定欢乐和爱情都只会瞬间消逝。
一切都要看9年以后的《爱在日落余辉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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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话痨最后分手的时候,音乐旖旎地扫过他们一起走过的每一个地方,和他们在分道扬镳的两辆车上的安静身影,我开始觉得有一种叫感动的东西在胸腔里发酵。我相信,我喜欢这部电影,它比所有的谈话节目拍得都动人。
记录的一些美妙的台词:
我父亲曾在和我母亲吵架的时候当着我的面说,他当初其实并不想要我,他发现我母亲怀孕的时候很恼火,最后生下我是一个大错误。这对我的思想影响很大,我总觉得我并不属于这个世界。而事实上,我对此事颇为自豪,仿佛我的生命是我自己创造出来的,就像参加一个没被邀请的大聚会一样。
我讨厌被街上的陌生男人搭讪,好像一个微笑就可以让他们觉得生活不那么无聊。我憎恨远在千里之外的战争,人们在死亡,但没人知道该做些什么,当然,也许他们根本就不在乎。我讨厌媒体试图控制我们的思想,这很微妙,但它是一种新型的法西斯主义。我讨厌生活在美国,实在糟透了,每当我穿黑衣服或是发脾气,说不着边际的话,他们总会说,哦,法国味十足,真可爱。
五万年前,人口还不足一百万。一万年前,地球上大约有二百万人。而现在,世界上大约有五十亿到六十亿人口,如果我们都有自己独有的灵魂,那它们是从哪儿来的呢?现代人的灵魂只是古代人灵魂的一部分吗?如果是的话,就表示每个灵魂在过去五万年里分裂成了五千个。而五万年对地球而言只是一个瞬间,我们最多只是人类史上微不足道的一粒微尘,所以我们才这么分散?所以我们才这么独特?
我一直很向往,一个无名无姓的人无声无息地从世上消失。当我还是小女孩的时候曾经想过,如果没有任何亲友知道你已经死了,那你就不是真的死去,大家可以替你做最好或最坏的设想。
人们能在谎言中生活一辈子。当年我的祖母结婚,我一直以为她过着简单的爱情生活,但她向我承认,她穷其一生在梦想着她爱的另一个男人。她屈从于命运,太可悲了,不过我对她心中埋藏的那份我从来想不到会发生在她身上的深情感到非常着迷。
—我经常有种奇特的感觉,我觉得自己仿佛是一个躺在床上垂死的老妇人,而我的一生就是她的回忆。
—这太疯狂了!我常常觉得自己仍然是一个十三岁的小男孩,不知道怎么做成年人,装模作样地过自己的生活,迫不得已地做做笔记,仿佛是穿着戏服在排演一场中学的话剧。
—真有趣。那刚才在摩天轮上,我们就像一个垂死的妇人吻了一个小男孩,是吗?
有一次我去参加一个贵格教徒的婚礼,感觉很美妙。他们的仪式是,新人走进去跪在所有教徒的面前,凝视对方。除非是上帝的感召降临,否则没人说话。然后,在经历一个小时的彼此凝视之后,他们就结为夫妻了。
有一种猴子,它们整天都在交配,一天到晚,它们由此变得最为温顺、平和、快乐。所以鬼混未必就是坏事。
—假如有一个孤岛,岛上有99个女人和1个男人,一年后也许会多出99个孩子。但如果岛上是99个男人和1个女人,一年后就只可能有1个孩子,所以……
—你知道吗?我猜岛上也许只会剩下43个男人,他们会为了上那个可怜的女人而自相残杀。而在另一个岛上,会有99个女人、99个孩子,但没有男人。因为她们会把他生吃掉。
我听说有一个老头,他看到年轻人在跳舞,就说:“真美啊,他们正试着甩掉生殖器好变成天使。”
如果世上真的有神,我相信他既不会是你也不会是我,而会在我们相隔的这方寸之间。如果世上真有什么奇迹,那一定是与人相知、甘苦与共。
—我觉得我们像是在梦境里。
—是的,这很不可思议。仿佛我们在一起的时光只属于我们,是我们自己创造的。就像我在你的梦里,你在我的梦里。
—所以这一夜才会如此美妙,我们共度的时光原本并不会发生。
—是的,一切恍如童话,天亮时我们就会变回南瓜,对不对?
—或许。
—但是现在你得拿出玻璃鞋,看看合适不合适。
—会合适的。
2007年暑假,我踏上了去成都的火车。那只是一个突然的决定。前一天,我想去成都玩,和在川大的朋友联系好住处,当即买了票,第二天黎明破晓前,在离火车还剩2分钟就要开的时候,踏上了火车。
放好行李,我拿出波德顿的《旅行的意义》开始看起来。在火车上读这本书有种神奇的感觉。那绝对是和在房间里读不同的。我读的如痴如醉,完全置身世外。时间哗哗哗溜走,就在我读到倒数第二章的时候,我的身边一阵骚动。什么时候上来一个抱孩子的大婶坐我旁边,孩子不停地哭闹,对面座位的人也参合进来,哄那孩子。看书的心绪被打乱。抬头看看窗外,仿佛已是下午。向走廊张望,我看到有一个四人坐的面对面两排座位只坐了好像一个人。我当即拿起包包走过去。想图个清净。过去才发现,那是个金发碧眼的外国人。很高,很瘦,很深的眼眶,正在低头专注地看一本书。
我在他对面坐下来。可能他感觉到有人在打量他。于是抬起头来。eye contact的瞬间,我们友好地say hi.我很自然地问他看什么书,他说是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卡拉马佐夫兄弟》。真可以啊,在火车上看这么一本深奥又有点压抑的文学作品。他把书放在桌子上。告诉我是德文的。我问他来自哪里,他说:Austria.然后我说,奥,Austrilia。他说不是是Austria.然后跟我讲很多人都会听错。还问我知不知道奥地利。我说当然了……
我们聊了起来。然后惊奇地发现,我们的爱好兴趣几乎完全一致:我们都喜欢写作,梦想成为作家。我们都写过小说。他还给我讲了他写的故事,很离奇,是个科幻故事。我们热爱音乐。他以前组过乐队!
一年前的事情,当我看before sunrise的时候,又神奇地浮现。那种感觉,惊人地相似。
他给我讲他在中国的见闻,讲西安带给他的愉悦。讲他对中国莫名的喜爱就像曾经真的来过一样。
我们也谈到romance,我至今记得他给我讲的他的故事。他和一个女孩,他的朋友,一起去看巴黎铁塔。他们站在铁塔底下,两个人忽然都有一种感觉,他们很自然地牵起手,绕着铁塔走了好几圈。他说他记得那种感觉。很美妙。可是回去以后他们还是朋友,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人生有时候不可思议。”他说。
我们谈到了星座,谈到了一些玄妙的东西。
他说,他的状态就是工作,赚够钱就辞职去旅行,然后再找工作,然后再旅行。那时,我第一次听到这样的生活状态,羡慕不已。他说experience.experience,后来才发现,experience让我们的人生完整。
那天我们没有面临谁要中途下车的问题,因为我们的目的地相同。并且,漫长的路程也给了我们充足的时间去交谈。我们一直从下午说到晚上,火车到站零点(晚点了)。
他的朋友来接他,我的朋友来接我,我们互道再见。就再也没见了。
不知为什么要絮絮叨叨说这么多,只是想到了。我真心喜欢这部电影。我想说,这部看似有点神奇的电影其实并不完全是作者在虚构(浪漫文艺常常被指责为华而不实)。因为真的有可能,真的有可能在几分钟之内就迅速喜欢上一个人。不要问我为什么,爱就是这么神奇。
我喜欢这部电影,我喜欢他们的每句对白。这部电影的迷人之处就是它不是一部肤浅的老套的浪漫片。它很深刻地探讨了很多人生问题。
比如关系:他们都各自谈到了和父母的关系,成长。谈到了和ex-的关系。这些关系里有很多困惑,这种困惑曾经也牢牢困扰着我。
我记得他们在玩弹珠的时候,赛琳说她不知为什么会为一个不爱的人着迷。就是你明明知道他不够好,可是离开还是会难过。在外边的长椅上,杰西说我们分手后都以为对方一定也和自己痛不欲生,那只是我们一厢情愿,也许对方很happy,终于结束了。。
还有在火车上,赛琳说她小时候每说一个梦想,就被父母纠正为另一种赚钱的职业。。
还包括和自己的关系:他说不知为什么有时候会讨厌自己。他说不知为什么总是犯错。然后他说遇到她仿佛成为另一个自己,很轻松自在,也不讨厌自己了。
还很喜欢他们在小饭馆里,假装给自己朋友打电话那段。赛琳真是个聪明的女孩,用这种很委婉却很直接,很特别的方式向对方表达了自己的心。
一个晚上,那些街角,那些饭馆,酒馆,草地。他们已经难舍难分了。最后他们以亲吻做结,很真实很美好。这就是不同于好莱坞的地方。
总之,我非常喜欢这个电影。是值得再看一次的电影。
倆主角都太加分了!!黑胶碟店里那一幕真逗。。
话唠爱情经典版本
两个人在试听间里听爱情歌曲的那一段,局促的空间里,想看对方,又有些矜持,目光刚一接触就赶紧离开,那么一段长长的时间,很好。餐厅里互打电话。对话总是很聪明。“很多人结婚的理由比这还少。”
成就了男人的幻想:遇见一个陌生的美貌女人,靠魅力跟她上床。成就了女人的幻想:遇见了一个陌生的帅气男人,拉着他的手叨逼叨一整天。
偷得浮生半日,换取相知一世。
看了以后,发现爱情的无辜。发现感情的突然。
有一次,在旅途上认识一姑娘,漂亮温柔。我们一起玩儿的挺开心,傍晚一起坐在草地上喝啤酒看流星,突然她问我:”看过《爱在黎明破晓前》那部电影没?“我说没看过呀!........后来我们喝完各自回房间睡了,等我回家,想起她说的话,下了一部看,看完我肠子都悔青了!
(第二部台词)"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所有的浪漫都在一夜之间消耗光了。我将永远不可能再有那种感觉了,就好像,那一夜不知道怎么引发了我的全部感情,我把这些感情都向你倾诉出来,而你却把它们都从我身边带走了…" 这个夜晚,就是一生。“我彻底了解一个人时,我才会真正喜欢他”
难得几乎全部是对白的影片让人看的这么过瘾!
如此深爱,唯恐对方不爱自己,才在最后一刻说出,不希望就此分开永不再见。其实,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为了让自己更加被爱,不是嘛?
一天的时限和异地两个因素得以让两人更无保留的展示和欣赏彼此的优点,而忽视彼此的缺点。才会有这么一场新鲜的,完全付出的浪漫故事。
这部电影是soulmate的最佳诠释吧。是我憧憬的爱情。能够一起讨论关于死亡 艺术 女权 爱情 梦想与灵魂等等等等,彼此心灵交汇。浪漫的现实主义者,现实的浪漫主义者。奋不顾身的去爱吧,不管结局如何,哪怕只有不到24小时。
他说:我要拍一张照。接着他注视着她,就像要把她和整个黎明破晓印在脑海里。那些爱的小情趣...
当年抱着打不开字幕的盗版碟一句一句听写下来台词,一遍一遍读得爱不释手以至烂熟于心,然后我裸考雅思就7分了。。。
全是对白的100分钟,能让你一点都不觉得沉闷,还泛起很多心思。当然是好片啦。
这要是在中国,还没开始就结束了,因为火车上根本没有空位。
那个诗人让我印象深刻。
我觉得一个更可能的故事是:同一列火车上长相平庸的男女,也许真的能聊得非常非常投契,他们看过一样的书,喜欢同一部电影,讲的笑话能让对方哈哈大笑,甚至能理解彼此的某些小怪癖。但他们的面目是如此模糊啊,两个人的目光都没有在对方的身上停留过,下车的时候,大家也就这样擦过肩去了。
你之前提到过以后几年的光景,一对夫妻会开始厌恶对方,对彼此的一举一动都了如指掌因此而感到厌烦,我想我会有相反的发展,我对一个人越是了解就越是能真正的去爱他,他会梳某种头发,他会穿哪件T恤,他在某种场合一定会讲的故事,我相信那会是我爱一个人最真实的境界。
「1989年,29岁的导演在费城与20岁的Amy相遇。两人渡过浪漫一夜,聊艺术、电影、科学。这段经历促成Before Sunrise,导演一直以为Amy会看到这部电影。可惜Amy早在1994年就因车祸去世,导演三年前才知道这个消息。终究是错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