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想起以前的那些事,我就觉得幼稚,也很可笑”
据说当初张爱玲写了顾曼桢和沈世钧三十六年间的故事,但后来缩短到十八年,所以,这个故事叫做《十八春》,又叫《半生缘》。
曾看过一点电视版,并不喜欢。那时候也没看过原著(因为大学前只读张爱玲的散文,她的小说莫名其妙的就读不下去),直到大学读了她的《半生缘》,才开始真正的喜欢。后来老郑曾经在讲张爱玲的时候放过电影版,但因为这片子有两个小时,所以我们只看了个开头。那次课上留了没看完的遗憾,心想以后一定要补上。虽然我只是看了这个开头,就可以肯定,这片子一定已经抓到感觉,许鞍华真厉害。后来下到电脑里,准备看——但看电影绝对讲究缘分,那天没有看下去。今天突然想到,就看了,两个小时也就真的坐得住看下去了。其实算是闷片,不是喜欢的人绝对会睡着。
三人第一次坐在小饭馆里吃饭,曼桢细细地用杯里的水涮筷子,世钧大概就是那个时侯被她吸引的吧,举手投足间暗生情愫,将曼桢递来的筷子直接放在桌上,抬头却看见曼桢将自己的筷子搁在茶杯上,于是赶紧将筷子拿起,同样搁在杯子上。女人若是动了心,还是可以佯装若无其事,但若是男人动了心,如果不是亢奋,就是行动语言迟缓但眼神放光,像沈世钧这样温吞的人,属于后者。记得书里的开头这一段就给我的印象就很深,所以看到电影里,许鞍华能够这样表现出来,让我暗暗叫绝。
世钧看到曼桢的胳膊上有只小虫慢慢爬着,阳光照射在曼桢的胳膊上,好像她的皮肤会发光,他看看曼桢的胳膊,看看曼桢的脸,似乎很想起身轻轻为她拂去胳膊上的小虫子。曼桢的皮肤并不白,金色的阳光照在胳膊上,细细的绒毛也泛着暖暖的光——我想起我初二时的一个场景:那天是周五的大扫除,我和一个要好的女同学站在朝北的窗台上擦玻璃,当时太阳正在下山,淡淡的金黄色阳光从西边朝我们洒来,我转头看着女同学的脸,她脸上没什么表情,眼睛看向远方,微微皱眉,手上的抹布却不停地挥动,明显地在走神。但是阳光的照射下,她脸上细细的绒毛以及微微泛着的红晕,还有带着阳光味道的衬衫——那一刻她简直美呆了。自那天更加明白,那种自然地、健康的、无意识的美,有时候真的摄人心魄。
后来三人去公园合照,书里是说世钧要给家里寄照片。因为叔惠和曼桢之间并无情愫,所以笑闹起来也自然,轮到曼桢和世钧合照,开始离得十分远,叔惠不断催促靠近点靠近点,这才僵硬地靠近着,直到最后世钧稍稍倾身将头靠在曼桢边上,但叔惠却说,没底片了,世钧和曼桢的表情,是真切的失望……
若说起两人情感的融合点,大概就是世钧把自己夜里去寻回的那只手套还给曼桢。曼桢一见到是惊喜的:你找到啦!但一转念:他怎么会知道我手套丢了,又是怎么找到的?一瞬间,电光火石,所有情愫在那时豁然开朗,不需要任何表白,一只失而复得的手套足矣。办公室的人都回来了,世钧淡淡的笑着走开,曼桢偷偷握着手套站在原地不知所措,最幸福的事情莫过于一直倾心关注的一个人竟然也对自己如此的关注起来。
许多人都不喜欢吴倩莲来演曼桢,我目前还没有想到更合适的,不过如果让李翘来,说不定沈世钧会不知不觉变成黎小军。而黎明是真真切切选对了人,温吞憨厚,痴情却又犹疑,直到最后,不知道他怪的是谁:现在你才跟我说这些,我能怎么办!就这个地方世钧变得我有点不喜欢了,如果我是曼桢,即使有机会,也不愿意跟他回到过去了。更何况,回不去了。黄磊是我一直中意的人,不论他演什么。叔惠和翠珊的关系,电影和书的差别比较大,最后叔惠和翠珊独自在家喝酒的时候,我心想,这边两人和那边两人不如做个了断在一起算了。梅艳芳演的曼璐真传神,特别是在事发之后,她来到曼桢的房间,佯装生气将祝鸿才数落一番但其实不动声色夸赞一番,一颦一笑佯装地很自然。而祝鸿才是我爱的葛大爷,李立群的舞台剧功底不容置疑,但祝鸿才被他演的俗气了些,像个土大款,葛大爷给我感觉气质很对,而且不同阶段的转变也很自然,特别是最后:过去的事,怨我,你别恨你姐了。祝鸿才就是给人一种没法长时间恨他的感觉。
最后,突然想到张豫瑾有句话很厉害,它直接将曼璐的最后一点希望扑灭,这句话是:“想起以前的那些事,我就觉得幼稚,也很可笑”曼璐得知张豫瑾来家里了,几乎是跌跌撞撞地怀揣着最后一丝希望去找他,因为当初这个男人因为别人对她出言不逊几句,就能大打出手而受伤,当初的分手是因为曼璐不想拖累张豫瑾,曼璐天真地以为这些年来张豫瑾的未婚真的就是因为自己,她以为只要她的手一挥,张豫瑾就可以立马回到她的身边忠心耿耿。
太天真。
2 ) 半生缘之所以为半生
重温旧片,无比悲伤。
在曼桢的悲剧开始之前,我对电影赞叹有佳,觉得它抓住了张爱玲一贯的琐碎生活之感。尤其是他和她第一次牵手的那场戏,她连看表都不肯松手,来来回回牵着手走在夕阳的街头,那个街头,几乎可以看出是张朴素的背景纸,大概在简易的摄影棚里。这让我感到整部电影都是平淡的口气,叙述平凡的故事。因为情节到了那里,尚且还算平凡。
然而曼桢说,如果我真的和世鈞结了婚,生了孩子,那故事就不叫故事了。这句话放在片尾,尤其的妙。
从曼桢的悲剧开始,我的失望一点一点聚积,丝毫没有在电影里看见那种歇斯底里的沉痛。从省略曼璐的流产说起,祝鸿才态度的急转直下直接导致她甘愿低头舍弃自己舍弃曼桢。我记得书里说,她决意操纵这个阴谋的时候,脸上疯子般的笑,连她自己都没有觉察到。曼璐是歇斯底里的。而曼桢,那是骨子里的歇斯底里,虽然通过肢体不过是给曼璐一个耳光。然而到她被锁在房间里迫产,隔着墙听到世鈞到访的声音,而歇斯底里地想要挣脱出去,这苦大仇深的一段在电影里被掠去了。只有她背着窗,而镜头慢慢移到窗外,世鈞孤独离去的背影。还有她被家人围赌在医院最后设法逃脱的那一段,终于挣脱出牢笼的一刻,更是省去了。
那些深仇大恨的心路都被导演抹去了,那半生缘还剩下什么呢。我一向认为,张爱玲的故事,都是在当中饱含了泪水,因而在结尾才能饱经沧桑地红了眼眶,却流不出泪来。因为泪都在当中流尽了。
再后面,慢慢的影片又找回了书中的感觉。爱情褪色了,婚姻世俗了。年轻人们老去了,满足于表面的幸福。“故事”的痕迹又淡去了,而更像平凡人家的生活。
直到他们再次相遇。在隔间里的拥抱,十八春,以及十四年的别离,所有的宣泄就在这一刻。书里说,曼桢回顾往事的时候原以为自己会痛苦不能自拔,然而真的说出来的时候,倒像是在说别人的故事。可是何尝不是到最后紧抓住世鈞,沉痛地一句,世鈞,我们回不去了。那一刻,无比悲伤。
看完思考良久,忽然悟出了导演的视角。这是一个纯粹站在十八春以后的视角。她始终记得初见,恋爱时的每一个细节,因为感人至深。而那些曾经记忆中如血般惨痛的印记,却只是模糊。被玷污的一晚只如映在窗上纠打在一起的人影,不计其数被剥夺自由的日子却只如一日。
痛苦短暂,思念绵长。恨且可被时间抹平,爱只会愈演愈烈。人在尽头回看人生,就仿佛曼桢久病初愈后看的那场电影,即便是喜剧仍让你泪流满面,更何况你的人生若能算得上是个“故事”。
看完电影的时候,我爸问我,既然两个人无缘,为什么又要叫半生缘。问者无意,听者有心。
若无缘,可怜,因为故事从未开始。一生缘,可喜,但曼桢说,那就不是故事了。
半生缘,虽是可悲又可叹。可这,才是真正的故事。
3 ) 邂逅忧伤,邂逅张爱玲
邂逅张爱玲,你一定不能错过《半生缘》。
有时候觉得爱情太多理想化,现实冲散童话,面目全非。
从没有什么力量能强大到主宰命运,相逢、重逢,仅仅是缘分。
所谓凄凉的满足,其实只是自欺欺人。
曼祯、曼璐姐妹俩,谈不上谁比谁更悲惨,老于世故和不近人情,结果都令人唏嘘。
爱恨挫折,看书的时候就体会到了,看电影则更为直观。
当文字邂逅影像,一样的平淡苍凉,连喜怒哀乐也毫不张扬。
悲凉是张爱玲作品一贯的基调,没有一丝的违和感。
浮生若梦,已经半生
半生沧海桑田的无奈,这一生的叹息。
4 ) 别来还无恙那年少轻狂
上一次完整看《半生缘》是好几年前的CCTV-6,记得黎明的片尾歌词:别来还无恙那年少轻狂,却让岁月背叛。流转的时光照一脸苍凉,再也来不及遗忘。两个人闹哄一场,一个人地老天荒。聚少离多的纠缠,迷惘是唯一的答案……。一度认为这是黎明最好的电影,也是最本色的吴倩莲。当然,还有最让人心碎的沈世钧和顾曼桢,甚至这个片子里的每一个配角都是举足轻重的,不仅仅在乎名气、效应,有人为梅艳芳的表演所折服,也有人替葛优津津乐道,而我也非常喜欢黄磊的出演。得心应手的到位不说,整个片子到处是导演许鞍华细腻至极的感触,也许对原著《十八春》改编了很多,但是,我们所熟悉的、绝对也有电影版的《半生缘》。
现场录音的沙沙做响,仿佛真有两个饱经沧桑多年、一朝得已见面的情侣在我们面前低语,带着毫不煽情的真实,“能见面已经很好了,世钧,我们是回不去了”。顾曼桢说道,带着几丝惋惜,沈世钧一脸的木然。外面是一片的觥筹交错,热闹喧哗。再到多年前,冷风里,沈世钧拿着手电筒,回去寻找那只遗失的红手套,那时的他,恐怕有太多美好的期待。而这个拾拣手套的伏笔在先前已经埋下。突然在结局处来一个闪现,着实让人更深的刺痛一层。
两个普通男女,一段平凡的半生缘,即使是从原著纸面浮跃出的人物,即使是几个港台明星的出场,相隔着这么多年的一个旧式爱情,依然可以打动着太多年轻的我们。我们用无数的假设去为他们的错过寻找理由,当然更多的是在惋惜、哀伤。以小见大,细处着笔的每一个场景,都带着一种复苏的迷恋,因为错过而令人难忘。相似的聚散离合也在越来越多的事实面前变得天经地义,没有人会因此难过委屈。
拈朵微笑的花,看一段人世风光。说实话我并太懂张爱玲,也不太体悟得到许鞍华一贯的细细道来,我甚至在寻思这种题材是不是故意去让人陷入一种无奈惋惜,在伤处上面做些大小文章。显然比之于当初还是少年意气风发,为之的隐隐作痛。现在的人情世故早已把《半生缘》带来的无奈惋惜冲刷得一干二净。但是这种细微处作痛的伤口,其实竟可以勾起很多人相同或者相似的事实。并不一定要生离死别,也许只是不经过的错过,再一次的蓦然回首,也许我们也会说,“我想每个人一生总有一些故事可以去回忆,就像我跟曼桢”。只不过不是你不是沉默得一言不发的沈世钧,她也不是幽然典雅的顾曼桢。
叶落可以知秋,而人生未到半坎,尚未读懂人世,又怎么可以轻易去回首《半生缘》。其实本不该在这样的时候看《半生缘》,但既然是有感而发,也无所谓了。即使是因为好几年前的我为之感慨再三,那时侯带着对人情冷暖的一知半解,看完了它,并且胡乱写下了些文字,现在看来多半是在复述剧情,然后提出太多的为什么,并且一再的浮想联翩。
5 ) 如是殊途
逛街的时候,坐车的时候,周围经常会有成双的情侣。看见老年的夫妻,常会好奇--茫茫人海,为什么这个女人是和这个男人过了一辈子?而不是和曾经也认真爱过的某某。年轻时我们执过很多人的手,为什么最后偕老的,却一定是身边的这一个?
这个问题不可解释,又不可抗拒,人们喜欢把它归于姻缘。爱情,只是宿命摆下的一个局。而这,却是电影最好的主题。
如果注定同路,就算你来香港不是为了我,我来香港也不是为了你,因为电影里那个令人唏嘘的开局,十年之后,我们一定会在美国的街头重遇。如果你是我唯一的命运,不管向左走的路有多长,向右走的时间又有多久,不管上天要戏弄我们多少年,我们依旧会在对的那一秒碰头。
也许不是不曾心动,不是没有可能,只是有缘无分、情深缘浅。回首往事的时候,想起那些如流星般划过生命的爱情,我们常常会把彼此的错过归咎于缘分。而缘分是那么虚幻抽象的一个概念,真正影响我们的,往往是那一时三刻相遇与相爱的时机。人是对的,时间也是对的,再大的阻隔,也不过的幸福的前奏和烟雾。人对而时间不对,太早或太晚,都是彼岸遗憾的花朵,就算再喜欢,有的也只能是短暂的交集,无法和你并行。最无奈的,是时间对了而人不对,他和你悸动的心,彼此是一个美丽的误会。两个人相爱了,但他们走的路不同,没有在一起的缘分,这便是殊途。也许在电影里,你才有选择权。有些人永远是要走的,有些话我永远说不出口。如果我们的生活能像电影里一样,那些错过就不会再错过,那些遗憾也不会太遗憾。
男女之间的交往,充满了犹疑忐忑的不确定与欲言又止的矜持,一个小小的变数就可以完全改变选择的方向。《半生缘》里有一场三对恋人郊游的戏,若干年后,身边的人都不再是当时的那一个了,每看到此,总让人唏嘘。人和人之间的缘分,真的是太奇妙的东西,你最爱的这个人,却命中注定成不了夫妻,而你开始不怎么爱的,反而有姻缘的联系,这爱情荒谬的逻辑,却是经常上演的戏剧。曼帧如果和世均结了婚,生了几个孩子,那就不再是一个故事了。张爱玲参透了这情缘的玄机,于是她让相爱的人至此殊途,就像她自己和胡兰成。因为命运,不让我们在一起,所以紫霞仙子,只能猜对开始,却猜不到这结局。这就像我们失败的恋情,每一次开始的时候,大家都是真心诚意,想要和这个人一起走下去,但如果机缘不对,时间不对,再喜欢,你我也只能是殊途。
凡常生活中,如果彼此出现的早一点,也许就不会和另一个人十指相扣。又或者出现的晚一点,晚到两个人在各自的爱情经历中慢慢学会了包容和体谅、善待和妥协,也许走到一起的时候,就不会那么轻易的放弃,任性的转身,放走了爱情。这世界有着太多的这样那样的限制与隐秘的禁忌,又有太多难以预测的变故和身不由己的离合。一个转身,也许就已经一辈子错过。要到很多年后,才会参透所有的争取和努力,也许还抵不过命运开得一个玩笑。上帝只在云端眨了一眨眼,所有的结局,就都已经改变。如果爱一个人而无法在一起,相爱却无法在适当的时候相遇,除了无奈的说声再见,我们又能有什么选择?
既然终究不能在一起,那我们的相遇,又有什么意义呢?相信我,所有的一切都不会白白经历,其实你在每段感情里,看见的和认识的,都是你自己。也正是那些殊途,让你明白了自己是谁,想要怎样的生活,更看清,谁才是你同路的伴侣,只有他能让你平静完整。
如是殊途,可以感慨,却请勿留恋。这辈子该是谁就是谁,一个女人幸福与否和条件好坏没关系,自己活得开心才是真理。
6 ) 转叶倾城《做有用女人,别爱无用男人》
做有用女人,别爱无用男人
叶倾城
有时会想,曼桢的噩运是注定的吧?她爱上了,世钧这样无用的男人。
慕瑾到顾家做客,曼桢热络地招呼他,发现灯泡不够亮,要换,亲昵地唤世钧:“你帮我抬一抬桌子。”是慕瑾抢着和世钧两人抬桌子,也是慕瑾忙道:“让我来。”还是曼桢爬上去了。
在物业服务不太普遍的时代,说到结婚的好处,其中一项就是:有人给换灯泡和保险丝了。而三十年代的上海,两个大男人在侧,灯泡居然是一个小女子换的。这是她的能干,也是他们的无用。整部《半生缘》里面,这时候,能够屁颠屁颠、一跃而上“我来我来”、拼死拼活爬上桌子换灯炮的,大概也就是祝鸿才吗?他是一个最卑微可耻的人物,可是——至少他有这点儿用处吧。
世钧从来都没用。他们刚认识,曼桢曾经托他找个兼职,世钧向她注视了一会,微笑道:“那样你太累了吧。”到这里为止,“他替她留心了好些时,并没有什么结果。”两个兼职,都是曼桢自己找到的。
到最后,经过这么多年这么多事,他知道她的全部痛楚,大概也只会这样向她注视一会儿,而无能为力吧。他有老婆孩子了,他这一生不曾与命运抗争过,这一次也不会,他是她的爱人,但也的确是一个营营役役的小人物。他成为一部爱情小说的男主人公,实在不因他有何过人之处,只是她青眼相加。她的爱让他的人生不至空乏至芜,而他,接受了这爱,却手足无措,不知如何成全她。曼桢说:“我们回不去了。”是太了解他于是饶过他了吧?未必真的回不去,如果她遇到的,是另一个男人。
曼桢这样的女子,如此柔弱而强壮,像在风中被吹得低低弯腰却永不断折的芦苇。关于命运,她承接一切,在家庭中,她是好姐妹,在工作中,她是能干的职员,浩劫里她不寻死,只是苦觅一切坚壁上的缝隙,生出根叶。她卑微如尘,强大如宇宙,她就是最寻常也最能干的中国女人。我的母亲,我的姐姐,我的女同事,我的女友们……都是这样。
而世钧呢?套一句赵辛楣说方鸿渐的话:“你不讨厌,可是全无用处。”百无一用是书生,世钧甚至连书生都不是,进不能打天下,退想不起换灯泡——他不是不会换,他是全无意识。
曼桢不知道他的弱吗?也许更因爱生怜,像家常穿的一件宽身袍子,洗过又染,手肘上破了补过,针脚歪歪斜斜,那一记格外青翠的补丁让人亲近,更记得:这是我的,穷三年破三年都是好的。
破衣烂衫,出不得大场面,仿佛这些无用男人。他愈弱,爱上他的女人只能遇弱则强:他没钱,我帮忙赚;他不擅家务,我学做饭;他在社交场合怯场,让我来当那个八面玲珑的王熙凤……但,生命是,盼望清泉,得到的却是狂潮。在人生的诸般危机时刻,那男人,到底能不能够有担当?
仗义每多屠狗辈,读书人也尽有不负心的,可是无用的人,当滔天浊浪拍来,他目瞪口呆,他反应不过来,他进退两难,他不知道做什么好……大浪卷走一切该卷走的,到最后,做什么都没用了。
该不该说,做有用女人,别爱无用男人?无用不是罪,只是讨人嫌——而女人,往往要在独力承担一切之后,才醒悟。
多年之后我好像终于知道了从来都讨厌这个故事的原因,一个人可以如此轻易地凭空消失,而周围的至亲甚至都不去深究,只自顾自在脑海中编一个借口,然后继续无事般生活下去。这个版本略去了许多痛苦挣扎的部分因而显得有些轻飘,但光阴流逝的物是人非之感又格外沉重。许多唯有恋人才会注意的细节相当动人,譬如目光悄悄聚焦在手上爬行的小虫。对我而言最好的部分是结尾:咫尺之外,人人都在笑语笙歌,三步之内,你却与他各自落寞。
怎么可能不遗憾?你没见过他单膝下跪求婚的样子,为你做饭的样子,为你和儿女赚钱养家的样子,老了还爱你的样子……
最杀人的不是“世钧,我们回不去了”而是王志文那句“想起以前的那些事,我就觉得幼稚,也很可笑”曼璐一听就彻底黑化,连锁反应毁了一串人生活。爱的往昔,你说不存在就不存在了!只有梅艳芳够张爱玲,长篇小说的脚本拍得太赶
是个伤心故事,但不知为何看到最后都觉得提不起劲,也不知道是因为演员不来电,还是看厌了有钱人家瞎折腾。。黎天王演个温吞的窝囊男人倒像量身定制的似的... 另外,这是个时装大片啊!
选角皆入戏出彩。葛优笑起来像猫,不笑像老鼠。梅艳芳“该死!这肉还带血的怎么吃啊!”。黄磊民国一小生。黎明温吞水脾性。民国暮色黄昏里,浮世的悲欢,南京玄武湖清凉山上,荒烟漫草的年头,梧桐将故事染色,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重看#3.5;11年后重温降分,本片最大成功之处无疑是无比妥帖的神选角,堪称张爱玲影视化最完美的卡司;原著底子实在是好,即使许鞍华只是将情节流水化地呈现了一遍,即使没有原著中那句“在这个世界上总会有一个人在等着你,总会有这么一个人的。”也足够催泪。六人山中行拍得好,各种欲言又止。十年空白后,你望着那个人仿佛演绎梦境般走下楼,唯有“好久不见,你还好吗?”当中分秒的煎熬、心死的绝望、挣扎的重生,通通隐匿在“我们再也回不去了”,时间残忍而公正的伟大无情力量,更多是由角色本身的悲剧属性固有,而非以影像达成。大量以门缝窥内的镜头,你望见的是一眼也是半生,然后很快一生就过去了,前面也并没有什么路可走。
我发现以前的剧真的都特别的经典,这里面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梅艳芳的表演,特别棒,里面对情感的表达都是刚刚好,让人看的特别入迷,挺感动的!
黎明是真帅,沈世钧也是真温吞。他说有人来抢曼桢也不会被抢走的时候,悲剧就已经注定发生了。两个人在一起一辈子会遇到很多事,就算没有祝鸿才,我也并不看好这种不去争取的感情。顾曼桢头也不回地离开医院的时候,我几乎以为她的苦难就此结束了,文学作品热衷描述的无条件的母爱终于不再出现。但她最后还是回去,我感到悲伤。似乎所有人都是造成这个悲剧的推手,但最大的黑手是时代。女人的性命如草芥的时代,她最大的价值是她的身体。她用她的身体去战斗,她因她的身体而坠落。曼桢是,曼璐亦如是。
浩君,我们回不去了。
“以前我以为我和姐姐不一样,其实我是跟在了她的后面”。真可怕。张爱玲的现实主义作品,电视剧处理成琼瑶味了,电影版许鞍华处理的恰到好处,特别叔惠和翠芝,寥寥几个镜头,却表现出了极汹涌隐忍的感情,有类似体验的人都会懂。黎明版的世钧和我想象中的一模一样。
许鞍华拍张爱玲的东西总有舞台感,看《倾城之恋》也是如此,不知是同期录音还是灰暗的色调,或是压抑的灯光?偏写实的处理让这个故事更生活了。最后一场是神来之笔,再也回不去的感情。
张爱玲的字总是有深深的哀怨…… 深深爱过,重重阻隔,而后终究错过,从此记忆里被痛和酸弥漫。我爱你,无法忘记你,但我们都没有在一起。曼桢说:“人老的时候,总有两三件事情拿出来说的,如果我和世均在一起了,生了孩子,那就没有故事了。”但我们都宁愿我们的爱情中少些故事,也不愿错过你。
为选角赞一个,黄磊年轻的时候太帅了,不亚于剧中的黎明,梅艳芳戏路太广了,总觉得演什么都是对的
「我想每个人到老都总会有两三件事情可以拿出来讲的。如果我跟他真的结了婚,生几个孩子,那一定不会是个故事了。」很久以后仍旧是个寒夜,沈世钧才知晓顾曼桢当年的遭难。但又有何用。知道或不知道,重逢或无重逢,终究遍地都是最俗套的,回不去了,四个字。正如小酒馆内人声喧沸。
我们相见是缘,但无份,注定的半生缘
目前来说是张爱玲的作品被搬上大荧幕中表现最佳的一部,演员的选择气质非常精准
选角非常棒,本以为都不是心中的样子,却在看的时候一刻不能挪开视线。像是读小说时那样想哭,待到结局的时候,还是痛的难以呼吸。半生缘,其实就是一生,改编至此,我无可指摘
不如电视剧呢,林心如演的更像曼桢= =
世钧,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虽然是改编张爱玲原著,但传达的还是许鞍华的寻根动机,属于她口述近代史作品的序列。在作品整体的立意上,许鞍华是较少见的华人眼界,跟王家卫杜琪峰的香港立场还是区别明显的。演员阵容里除了梅艳芳是配音说的都是国语,能想象说戏上做的很细致,黎明和吴倩莲天台晾衣服,黎明不小心弄掉了袜子又捡起来,状态很自然,整个人是在戏里的,全片演技大体都这种。李屏宾的摄影很出色,用镜近似日本电影,不过丰富的老上海物件、布景给这片子一种侯孝贤早期的乡愁感。我们再也回不去了,特殊年代人物命运起伏不定,乍然起落无有规制,但这份经历交错心意割舍的决然,是古今一般同